法律解答离婚后并非绝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但存在特定情形。例如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另一方可不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但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抚养义务可减免。权利义务方面,抚养子女一方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子女的年龄及收入状况,或者双方的协商约定。实务建议若想不支付抚养费,首先需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若协商一致,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若因子女劳动收入等情况,需提供子女工作收入证明等证据。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收集证据时,注意保留子女工作合同收入流水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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