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若孩子判给男方,女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支付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满足其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数额等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孩子实际需要、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