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只有一套房子的离婚案件中,处理方式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该房屋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若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处理,比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评估确定房屋价值,由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对于尚有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得考虑贷款的承担。法院可能会判决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同时,若房屋涉及他人利益,如存在居住权等约定,也需遵循相关约定处理。总之,只有一套房子的离婚处理,关键在于明确房屋性质,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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