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领域中,抚养权的争夺往往牵动着无数家庭的心。当一段同居关系走向尽头,孩子的归属成为了最大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阳江冯慧敏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智慧,成功为一位00后年轻母亲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案例详情本案的委托人是一位00后年轻母亲,她与男方按家乡习俗举办婚宴后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儿子出生后,日常照料几乎全部由母亲及其父母承担,男方对儿子的陪伴极为有限。当委托人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并带儿子离开时,男方明确表示儿子必须留下,双方由此爆发激烈争执,最终委托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儿子的抚养权问题。案件难点本案存在多重不利因素。儿子年仅3岁,未达到法律上“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哺乳期年龄,也未到可表达意愿的8周岁。男方月收入过万,男方父母名下有房有车,而委托人为普通文职人员,收入相对普通。儿子自出生起主要居住在男方父母家,表面上形成“稳定生活环境”。从经济实力上看,男方明显优于委托人。关键策略冯慧敏律师作为母亲的代理律师,未局限于表面条件的对比,而是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这一核心原则,系统梳理并强化母亲的抚养优势,并通过合法手段固定关键证据。1. **突出母亲实际履行主要抚养义务的事实**: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孩子出生至今的照护记录,形成完整的时间线与证据链,表明儿子的日常生活、情感依赖与成长陪伴几乎全部由母亲承担,而父亲长期在外工作,实质性参与极少。2. **依法调取对方不利于抚养的客观证据**:依法申请律师调查令,成功调取相关客观记录,证实男方确有影响其抚养能力的负面行为,有效削弱了其“经济条件更好即适合抚养”的主张。3. **构建“稳定+支持+合理预期”的抚养方案**:委托人虽收入普通,但具备稳定工作,委托人父母健康且愿意并能够提供持续协助,更重要的是,母亲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意识与育儿投入。同时,代理人根据男方自认高收入的事实,反向论证其应承担的抚养费标准具有合理性,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请求。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其两人同居期间所生儿子为非婚生儿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的儿子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确定。本案中,儿子多数时间都是由母亲照顾,父亲并未尽到足够的抚养义务。为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儿子由母亲抚养为宜。母亲主张由父亲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500元,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在这场抚养权的争夺中,阳江冯慧敏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责任心,为年轻母亲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的成功不仅为委托人带来了希望,也为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家庭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法律的公正与力量,在这样的案例中得到了生动的体现,它守护着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让他们在爱的呵护下茁壮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