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及事实理由。同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2.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3. 立案受理: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4. 调解阶段: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试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若调解成功,可能出具调解书结案;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5. 开庭审理:双方需到庭参加庭审,陈述观点、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等作出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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