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此乃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为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均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一致则依协商结果执行;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房产购买时双方出资比例不同,法院会考量双方贡献大小来确定分割比例。若存在父母出资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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