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结婚证不在手里仍可离婚。首先,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其次,若不想补办,也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协议离婚的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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