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财产仍可能算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分居而改变其性质。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民法典》第1062条)。其次,分居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用个人积蓄炒股获利等。再者,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分居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是否有特别约定,若无约定,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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