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婚前房屋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况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核心分析1. 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 若婚前购房由双方出资,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认定为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3. 如果婚后对婚前房屋进行了扩建装修等,增值部分可能需要适当分割。实务建议1. 收集房屋购买的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购买时间及出资情况。2. 若涉及婚后对房屋的添附等情况,保留相关费用支出凭证。3. 若对房屋分割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配合法院的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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