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例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且支付了代通知金或进行了经济性裁员法定程序等,通常只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工作六个月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具体赔偿情况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原因及相关证据来准确判定,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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