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2. 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满足上述分居及其他法定条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3. 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以证实夫妻双方确实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开居住。总之,符合法定分居条件并经法院认定,就能实现离婚目的,而不论另一方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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