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三年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3. 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需注意,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若提出时效抗辩,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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