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孕期被辞退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2. 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女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赔偿金应为5000×3×2 = 30000元。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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