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孩子,男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女方心平气和地交流,了解其不让探望的原因,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这有助于维护亲子关系和后续的探望安排。2. 寻求调解: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促使双方达成合理的探望协议。3. 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男方的探望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4.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女方仍然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对女方进行批评教育、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拘留,以保障男方的探望权得以实现。总之,男方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确保孩子能与父母双方保持正常的情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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