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而是签劳务合同。1. 原因: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2. 适用法律: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受民法及合同法等调整。在劳务合同中,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3. 注意事项: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避免后期因职责不清产生纠纷。约定好报酬支付方式、时间和标准等。对于工作中的风险承担、保密义务等也应详细约定。若发生争议,一般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非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总之,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清晰界定双方在工作中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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