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赡养费的主张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对于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以前赡养费主张,法院可能不予支持。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子女有能力支付而恶意拖欠,导致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可以主张以前的赡养费。2. 若在之前的赡养纠纷中,法院已经作出了关于赡养费的判决或调解协议,而义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权利人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以前未支付的赡养费。3. 如果赡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等赡养义务人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生活陷入困境,即使超过了通常认为的诉讼时效,老年人基于生存权等基本权利,仍有可能通过与赡养义务人协商、寻求调解组织介入等方式,尝试主张以前的赡养费以保障自身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主张以前的赡养费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途径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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