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 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婚前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3. 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根据双方意愿、实际居住情况等进行分割。比如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规定,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5.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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