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离婚官司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 协商分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那么诉讼费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诉讼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3. 法院判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结果来判定诉讼费的承担。比如,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分担比例;若判决不准离婚,通常由原告承担诉讼费。4.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等调整诉讼费承担。比如,一方存在恶意拖延诉讼等行为,可能会加重其承担诉讼费的比例。总之,离婚官司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首先遵循败诉方承担原则,也可经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当事人应了解相关规定,积极应对诉讼,争取合理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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