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如下:1. 起诉阶段: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也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明确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2. 受理阶段: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3. 审理前准备阶段: 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会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4. 开庭审理阶段: 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出示证据等。 接着是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最后是庭审调解,法院会组织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继续审理。5. 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若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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