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看餐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餐厅地面湿滑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或者通道有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等,导致顾客摔伤,餐厅大概率要承担赔偿责任。2. 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在餐厅内奔跑打闹而不慎摔倒,餐厅的责任可能会减轻。例如顾客不顾餐厅的警示,在刚拖完地的区域快速奔跑,此时顾客自身对损害的发生有较大过错,餐厅可能只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3. 餐厅需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餐厅定期检查地面是否安全,及时维护设施设备,在危险区域设置了清晰的警示标志等,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4.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顾客因摔伤造成残疾,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总之,顾客就餐摔伤,餐厅是否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餐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顾客自身是否有过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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