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第三人激怒的狗咬伤后,赔偿责任承担如下:1.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一般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便其对狗被激怒没有直接过错,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 第三人:若能确定是第三人激怒狗导致咬人,第三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比如第三人故意挑逗狗,致使狗咬伤他人,第三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3. 被侵权人自身: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比如其明知狗有攻击性还故意激怒等,可适当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4.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被第三人激怒的狗咬伤后,应先确定各方责任,再依据责任划分要求相应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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