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被打而把对方打伤,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正当防卫:如果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对方突然持凶器攻击,为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将其打伤,这是正当防卫。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2. 防卫过当: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却将对方打成重伤,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责任。3. 紧急避险:若当时并非面临不法侵害,而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为躲避泥石流而撞倒他人财物,若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依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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