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一方抚养子女较多,或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等情况,可适当多分财产。3. 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处理。4. 均等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5. 特定财产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根据购房款来源、是否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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