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需分情况来看:1.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2. 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种情况下,由负债一方独自偿还。在实际处理中,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如果双方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判决。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分担比例,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