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时,买房者行使解约权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 查看合同约定: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及迟延交付解约的具体条款,明确解约的条件、程序等。比如合同约定开发商迟延交付超过30日,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2. 书面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交房,如“限开发商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内交付房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 确定解约期限:若开发商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房者就获得了解约权。解约期限一般按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为合理期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4. 行使解约权:在解约期限内,买房者向开发商发出书面解约通知,明确表示解除购房合同。通知到达开发商时,合同即解除。5. 要求退款和赔偿:合同解除后,买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装修费用、因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也可要求开发商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房者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约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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