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是否能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因中介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比如中介提供虚假房源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中介费应退还给购房者。2. 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如不想买了、自身资质问题无法贷款等导致交易不成功,一般不能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提供房源信息、协助看房等部分义务。3. 若因卖方原因,如房屋产权存在纠纷、拒绝履行合同等导致交易不成功,中介费通常也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卖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中介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中介费,购房者支付的中介费也应退还。4.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比如政策突然变化导致房屋无法交易等,可协商中介费的退还问题。一般可根据中介已付出的劳动量等因素,酌情退还部分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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