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签订四年的合同其合法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因为四年属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所以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在确定试用期时长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若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其支付赔偿金。例如实际约定了八个月试用期超出法定的六个月上限两个月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这两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风险角度看用人单位若违法约定试用期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还需承担额外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关于试用期约定时长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有效维权。解决此类问题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仲裁和诉讼能更有力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但相对耗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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