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其条件如下法定事由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发生时间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法律后果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一场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因突发重病昏迷半年此期间诉讼时效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这一法定事由而中止待其苏醒确定法定代理人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在实际案件中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条件准确把握法定事由、发生时间等要素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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