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及适用条文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证据分析优势证据物业服务合同能证明双方存在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劣势证据若没有房屋空置相关证据难以主张减免物业费。关键缺失证据房屋空置证明如水电表读数变化不大等能体现未实际居住的证据。 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 败诉风险若无法证明房屋空置可能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时间成本诉讼程序繁琐耗费时间。策略 协商与物业友好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减免部分费用省时省力成本低但可能协商不成。 诉讼有充分证据时可起诉可能胜诉减免费用但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还可能破坏与物业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便一天没住在物业服务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业主可能仍需交物业费但可尝试协商减免部分费用。若协商无果且认为物业存在服务瑕疵可留存证据通过合理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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