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财产分割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1. 确定财产范围: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2.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意愿进行合理分配。3.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抚养子女较多,可适当多分财产。4.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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