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协商解决: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的使用、居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记录下来,具有一定的参考性。2. 法院暂不处理产权: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3. 待取得产权后再行分割:待房屋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屋进行分割。届时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贡献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 确定居住权:在未取得产权期间,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确定一方对房屋的居住权,以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总之,对于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先协商使用问题,待产权明晰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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