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1. 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跟父亲或母亲生活,法院会予以考虑。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应予支持。2. 双方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程度等。经济条件好且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一方更具优势。例如一方有稳定高薪工作,能保障孩子生活所需,在抚养权争夺上会更有利。3. 生活环境稳定性: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不宜轻易改变。若孩子一直生活在爷爷奶奶家,且爷爷奶奶能协助抚养,这种稳定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有帮助。4. 身心健康因素: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是关键。比如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另一方争取抚养权会更有优势。5. 双方生育能力:无生育能力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会被适当考虑。6. 其他因素:如一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是否无其他子女等,也会在抚养权判定时予以考量。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判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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