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就可能涉及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 计算标准: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则是15000×2 = 30000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3. 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支付,并可主张相应的逾期支付利息等。4. 支付方式:一般通过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将赔偿金足额支付到劳动者工资账户等约定的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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