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如下:1. 合法解除且无需赔偿: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例如,员工多次无故旷工,严重影响单位正常运营,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赔偿。2.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补偿为3×5000 = 15000元。3.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补偿标准同协商一致解除。4.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也是按工作年限计算。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如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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