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明确双方主体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类型。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每日、每周工作时长以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5.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6. 社会保险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工作安全与健康。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优势在于这些法定条款保障了劳动者基本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劣势可能在于部分条款规定较笼统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关键证据如劳动合同文本它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直接依据应妥善保存。若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重要维权证据。解决劳动纠纷时协商成本低、效率高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调解有第三方介入利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仲裁专业性强裁决具有终局性;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但能通过司法强制保障权益。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审查条款发生纠纷先尝试协商或调解必要时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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