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争议中的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的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现有证据方面职工需提供能证明公司无故降职降薪的证据如降职降薪通知、工资单变化记录、工作岗位变动相关文件等。若没有书面证据同事证言、工作安排变动的实际情况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补充。优势在于公司无故变更劳动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劣势可能是缺乏有力书面证据。关键证据缺失可能导致难以充分证明降职降薪的无故性。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若证据不足可能败诉。程序风险仲裁有时间和流程要求。解决路径 协商优势是高效便捷成本低;劣势是公司可能不配合。 调解有第三方介入利于和平解决;但结果不一定完全符合职工期望。 仲裁专业性强结果有强制执行力;但需耗费时间精力。 诉讼保障权益但周期长、成本高。建议职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和薪资并保留协商记录。若协商不成尽快收集证据提请仲裁按仲裁程序积极准备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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