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加班事实产生的劳动报酬支付关系。 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证据分析优势证据劳动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约定;考勤记录能明确显示加班时间;加班审批单证明加班经单位同意。劣势证据劳动者自行记录的加班情况证明力较弱。关键证据缺失若用人单位否认加班事实劳动者缺乏能直接证明加班事实的有力证据如监控录像等。 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点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事实或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解决路径 协商优势是高效便捷劣势是用人单位可能拒绝协商或压低加班费。 调解较为灵活但调解结果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劳动者诉求。 仲裁或诉讼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保留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加班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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