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竞业禁止法律关系。适用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点用人单位若未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效;劳动者违反约定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败诉风险。解决路径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就竞业限制范围、补偿等事宜沟通确定。调解可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仲裁或诉讼需遵循法定程序耗费时间和金钱成本。建议用人单位应明确约定经济补偿及具体标准劳动者要严格遵守竞业限制约定避免违约带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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