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核心法律关系此为劳动者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之间关于工伤等级认定的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 具体处理方式1. 申请再次鉴定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 分析证据 优势若能提供新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能证明伤情变化的材料对再次鉴定有利。 劣势若没有新的有力证据维持原结论可能性较大。 关键证据缺失如缺乏后续治疗效果对比等材料。3. 风险与策略 风险再次鉴定结论可能维持原判耗费时间精力。 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看能否基于新情况达成赔偿共识但用人单位可能不认可。 调解可找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一定灵活性但不一定能改变鉴定结果。 再次鉴定是法定途径虽有风险但有可能改变结果。建议先整理好相关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再按程序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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