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两种情况预告解除 适用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即时解除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协商相对高效便捷成本低;仲裁具有专业性和终局性;诉讼则较为复杂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劳动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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