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承担补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发生高空坠物致害且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基于公平等原则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各方权利义务:受害人有权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才能免责,否则要承担补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存在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坠物事实及可能的加害范围。寻求帮助:可向物业反映,协助调查监控等;也可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法律程序: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法院会根据证据等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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