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该条明确了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及必备条款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规范劳动关系。2.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具备法定条款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合同包含这些必备内容。3. 关键构成要件:书面形式及法定的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实务建议:1.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填写各项必备条款。2.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发现条款缺失或不合理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充或修正。3. 若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重要证据双方都应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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