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跨省搬迁员工不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 公司跨省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公司有义务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应依法支付补偿解除合同。 员工有权获得与工作年限相应的经济补偿。实务建议: 员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 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表达不去的立场并要求合理补偿。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