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后的工资补偿标准如下:1. 工伤情况: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2. 非工伤情况:如果是因其他侵权等非工伤原因导致伤残赔偿项目中一般没有工资补偿这一项。但如果因侵权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侵权人可能需赔偿误工费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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