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分居期间,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夫妻分居而消除。无论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关键在于明确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的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数额。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子女生活开销的票据、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的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等。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子女抚养现状及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理由和数额依据。等待法院判决,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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