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另一方需协助。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旨在保障子女与未直接抚养方的情感交流。关键在于明确探视的方式、时间等具体安排,需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实务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形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探视权的具体内容。收集对方阻碍探视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探视权。按照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的探视方式和时间行使权利,如遇对方阻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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