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时的债务约定原则上不能对抗债权人。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1.夫妻内部债务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是基于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及债务分配的协商。2.债权人若不知晓该约定,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3.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考量债务用途等因素。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债权人可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共同投资协议等。2.若债权人不知晓夫妻间债务约定,可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若一方承担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3.法律程序: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夫妻承担债务,夫妻内部可依据离婚协议等进行抗辩,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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