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解除同居关系时,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处理类似,会根据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1.首先明确孩子利益最大化是核心原则。2.不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考虑到婴儿对母亲的生理依赖等因素。3.已满两周岁的,要看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4.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自主意识。实务建议:1.收集自身抚养能力优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3.诉讼过程中积极参与庭审,向法官展示自己对孩子抚养的有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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