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女方并非绝对不付抚养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若女方与男方协商一致,男方同意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利益,此约定有效。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以及是否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特殊情况导致女方无法支付。实务建议:若女方想不付抚养费,首先与男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及相关事项。若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自身经济困难、子女长期与男方共同生活且男方能充分保障子女生活等证据,请求法院酌情判定不支付抚养费。法律程序通常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双方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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