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证不见了也能够再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首先,婚姻登记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有存档。其次,当事人申请补领离婚证,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关键在于婚姻登记机关能查证档案属实并补发证件。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办理: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按流程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档案进行查证,当事人配合提供相关信息,经确认后即可补发离婚证。补发后就可用于再婚登记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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